赤峰市红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国有资产房屋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6-HSCQ-028
赤峰市红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红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对该单位国有资产房屋进行公开经营权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经营权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赤峰市红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402MB1G321648
法定代表人:王玺达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标的编号 | 转让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期(年) | 转让底价(万元/年) | 转让保证金(万元) | 竞价步长值(万元) |
1 | 红山区公租房经营权转让 | 109179.7 | 25 | 12063.34 | 0 | 1 |
住所:内蒙赤峰市红山区桥北大街党政综合楼3楼
1、本次经营权转让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
2、有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标的详细情况,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转让公告截止前提出。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凡参与竞价,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解经营权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并认可经营权转让标的现状及转让要求。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经营权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参与竞价,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红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文书确定,红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竞价成功,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经营权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租赁要求
1、租赁期限:25年;
2、受让方应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发生一切事故,与住保中心无关;经营项目及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
3、交付给受让方使用的所有物品,在租赁期满后,应完整移交给住保中心;
4、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维修及水、电、物业、税金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担转让物的供暖费。
三、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价。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1: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6年9月15日8:30起至2026年9月28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8:30起至2026年9月28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7:30止(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5日8:30起至2026年9月28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赤峰市红山区桥北大街党政综合楼523室
联系人:王天一
电 话:13015185577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1: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红山区住保中心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协议》。
七、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价参与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经营权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价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竞租成交经营权转让价款汇入红山区住保中心账户,一次性交清经营权转让费用。
户名:赤峰市红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账号:15050164664500000526-00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红山支行
九、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5)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方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红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希望家园一期3号厅-红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段晓芳
电 话:0476-5988907
发布单位:赤峰市红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5日
1竞买人操作手册(新).docx2承诺函.docx3租赁合同模板.docx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5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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