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汽车运用与维修省级优质专业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51021
项目名称: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汽车运用与维修省级优质专业实训室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98万元
最高限价:54.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汽车运用与维修省级优质专业实训室设备,需采购混动整车数据采集故障设置检测实训台1套,纯电整车数据采集故障设置检测实训台2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工程: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09:00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线上支付:网址为:https://***/
联系电话:025-84207240、025-8361626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025-84207240、025-8361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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