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5年行业旗舰塔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GC-2025-023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为旗舰塔提供设计、施工等相关服务及采购所需的设备材料。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
1.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1.2.1预估规模: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含税金额449万元,其中施工含税金额146.00万元,设备含税金额258.00万元,设计含税金额45.00万元。
1.1.2.2实施地域: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2.3计划工期:2025年08月10日前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1.1.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1.2.5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2.6保修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次日起3年。
1.2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家中标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含),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258.00万元(含税总额),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公司成立以来每年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1.7.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以下第(1)-(2)项任意一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1.7.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第(1)-(2)资质,且同时具备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1.8.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并提供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内其他角色;
2.1.8.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可以是1人同时满足,也可以是2人分别满足)
(1)具备并提供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通信与广电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执业资格的至少1名。
(2)具备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1名。
(3)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2.1.8.3设计负责人:具备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2.1.8.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具备并提供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具备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可以2人各持一证,也可以1人持两证。
(2)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与本项目某一施工队伍中的专职安全员复用,但不得担任其他角色。
2.1.8.5施工队伍:具备并提供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队伍1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施工队伍至少包括专职安全员1名,电工1名,登高1名,焊工1名,施工人员1名(同一队伍中不同角色不能复用,不同施工队伍间人员不得复用)。
(1)专职安全员:具备并提供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具备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可以2人各持一证,也可以1人持两证。
(2)电工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证。
(3)登高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
(4)焊工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5)施工人员:至少1名。
2.1.9业绩要求:
2.1.9.1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具备同类(景观塔设计类或公共景观建筑设计类)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2.1.9.2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具备同类(通信工程施工类或建筑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2.1.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联合体各方须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风险和责任;
(5)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6)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7) 联合体其他权利和义务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投标人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施工“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
(18)投标人在招标人同类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
(19)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0)因撤销投标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施工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次日起3年。
2.4计划工期:2025年08月10日前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2.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至本公告指定账户(不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在线缴纳)。支付完成后,将付款凭证发至本项目联系人:王玉娇,邮箱:wangyujiao@xhtc.com.cn,并在中国铁塔平台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线下支付缴纳标书款帐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号:6232593799021161438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投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8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无。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6 电子采购规则:
5.6.1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6.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6.3 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
邮编:100089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010-68468930
电子邮件:/
网址:https://www.china-tower.com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金大厦8层810
邮编:100036
联 系 人:王玉娇 王龙 孙海芳
电话:17801161254、13204629288
电子邮件:wangyujiao@xhtc.com.cn
网址:www.xhtc.com.cn
开户银行:/
账号:/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wanglong@xhtc.com.cn提出。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5年0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