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徐告字
〔
2025〕
0
6号)
2025年
12
月
1
日
经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批准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
决定以
拍卖方
式出
让
2
幅
宗地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由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组织及河北恒贞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
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见下表
)
:
宗地编号:
|
徐 202
5
-
7
号
|
土地面积:
|
21523.30平方米
|
宗地
位置:
|
徐水区洋丰路南、教育路北、园区三街东、双丰大街西
|
出让
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
0.8
|
建筑密度
(
%
)
:
|
≥
4
0%
|
绿化率
(
%
)
:
|
≤
20%
|
建筑
高度
:
|
≤
24
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
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1523.30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125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25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徐 202
5
-
10
号
|
土地面积:
|
24831.05
平方米
|
宗地
位置:
|
徐水区
刘伶路南、东西一路北、太行大街西、巨力大街东
|
出让
年限:
|
70
年
|
容积率:
|
1.0<容积率≤1.62
|
建筑密度
(
%
)
:
|
≤30%
|
绿化率
(
%
)
:
|
≥35%
|
建筑
高度
:
|
≤
54
米
| ||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 |||||
1.
设置邻里中心一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筑面积 508.44㎡;
2.
规划设计基本要求:按照《规划条件》(保定市徐水区〔 2025〕09号)、《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保住建发〔2020〕33号、487号、〔2021〕15号、16号、〔2022〕27号、保政办函〔2021〕48号、冀建规〔2017〕12号、保发改电力〔2024〕150号及徐消安委〔2024〕6号和《保定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设计要求》文件执行;
3.
配套设施控制指标中的幼儿园按《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行。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居住
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居住
用地
|
24831.05
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3352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6704
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二、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拍卖文件。
三、
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
12
月
1
日
至
2025年12月
21
日
(
工作日时间上午
9:00至11:30
,
下午
14:00至16:30
)
到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
12
月
1
日
至
2025年12月
21
日
(
工作日时间上午
9:00至11:30
,
下午
14:00至16:30
)
到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经审核,
资料齐全,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及河北恒贞拍卖有限公司
将在
2025年12月
21
日
16
时
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活动
定于
2025年12月
22
日
9
时
0
0分
在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
二
)本次出让地块设
有
出让底价。
(
三
)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四
)
徐
2025-7号
地块位于徐水中小企业科创园的徐水中小企业园片区规划范围内,产业类型为智能装备、新材料、都市消费品等产业,参照开发区
“标准地”指导性标准,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6.5万元/亩,新上项目单位能耗不得高于上年规划企业平均能耗;
其他要求:土地收储相关费用根据《徐水区落实保定市加强工业用地供应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
〔
2024〕35号
和
2025年第二次土委会议定事项执行
。
徐
2025-10号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分期交纳,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总价款50%,一年内缴清全部价款。
(
五
)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刘女士
15226676658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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