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鹿门西小区装修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TGC2025060601(CS062)
预算金额:96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1.6%,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鹿门西小区装修改造项目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邓元路东侧、跃龙西路南侧地段。该小区共22栋楼,60个单元,480套(其中120套为阁楼)。主体为三层加阁楼,建筑面积54391.06平方米。底层车棚552个,建筑面积15108.94 平方米,小区总建筑面积69500平方米。
鹿门西小区装修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改造、立面改造、景观道路改造、消防改造等,预算价约为6000万元,现拟招采一家单位提供鹿门西小区装修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准备阶段、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扫描件。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含)以内。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扫描件。
(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监工程的要求: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在如皋市境外有在监工程,在如皋市范围以内最多担任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该项目必须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必须提供主体结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证明)。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06月20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磋商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二)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1.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
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
3.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联系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3)因制作软件限制本项“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单位只能填写为“元”,本项目按照费率进行报价。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供应商需按照费率进行填写,否则无法进行价格标计算,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如响应费率为“1.6%”,则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及“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中填写为1.6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
联系方式:0513-6897699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联系方式:0513-68976990
3.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13-59001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