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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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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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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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110028710028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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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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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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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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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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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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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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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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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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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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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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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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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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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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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辖区34个老旧小区路面改造工程32636平方米、排水排污工程8340米,停车场改造工程、停车位规划改造工程4810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棚改造工程460平方米、绿化改造清理工程1150平方米、供水、供电2634米等基础类,以及完善类、提升类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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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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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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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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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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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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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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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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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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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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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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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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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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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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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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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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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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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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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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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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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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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陆万壹仟陆佰肆拾捌元肆角伍分(¥19261648.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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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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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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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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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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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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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增新(证书编号:桂245161761333;身份证号:452402********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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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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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育果(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6)0004398;身份证号:4524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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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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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1:八步区故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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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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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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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顺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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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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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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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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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伍万柒仟陆佰叁拾伍元玖角陆分(¥1925763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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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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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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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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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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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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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海标(注册编号:桂245232401015;身份证号:450981********27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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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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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年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5949;身份证号:452402********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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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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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1:广西东融产业园古柏生态科技园智慧产业基地(一期)。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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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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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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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曦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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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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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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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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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柒万零壹佰肆拾捌元整(¥192701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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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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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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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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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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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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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超(注册编号:桂245101221782;身份证号:452424********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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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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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兰(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8718;身份证号:452424********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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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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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1:平桂羊头镇果蔬加工仓储物流园项目(一期A地块)。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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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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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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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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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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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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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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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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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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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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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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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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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4-529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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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