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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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凯智塑10kV电力接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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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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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330702-04-01-8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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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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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华市婺州智联新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898号安云小镇11楼
联系人:金志诚
电话:15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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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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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万达广场5幢2819室
联系人:郑志浩
电话:136****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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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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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82)锦凯智塑10kV电力接入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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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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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020790007286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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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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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3.1.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或原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注:原则上开标时间为周一周二的项目采用上周一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开标时间为周三、周四、周五开标的项目采用本周一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③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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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其他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浙江鸿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3.30 | (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工程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标准 | 曹滨 | 一级建造师(浙1332022202303045)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3.00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目标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朱虹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浙1362014201508638)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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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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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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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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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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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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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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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至202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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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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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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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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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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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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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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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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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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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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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30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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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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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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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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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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