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5000020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2023年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双河镇宝联村、伏头村饮水安全整治)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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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慧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陇熙汇7栋414号 | 859,525.46元 | 合计(总价):859525.4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江苏慧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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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040000 | B06040000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 长宁县2023年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双河镇宝联村、伏头村饮水安全整治)项目 | 长宁县双河镇宝联村、伏头村 | 30日 | 王超 | 注册编号:苏232141508015,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秀英、蔡岷、刘运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4622067;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宁县双河镇笔架新村
联系方式:1995071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0831-463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1-463054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5年04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