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YCX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其余内容不变。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北兴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昭君镇昭君村二组38号(综合楼208办公室) 联系人:李茂斌 电话:159716359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廖紫辉、张晨、郑涵、姚昌 电 话:0717-6227288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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