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X211马鹿坪商州界至洛峪街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商州界至两岭街道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阳县X211马鹿坪商州界至洛峪街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商州界至两岭街道段)招标人为山阳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12月18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并确定了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分别公示: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 序号 | 推荐结果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鑫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541879.82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531126.09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528000.68 |
项目经理信息
| 序号 | 投标单位 | 项目 经理 | 资格证书 | 业 绩 |
| 1 | 陕西鑫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李伟 | 建造师证书编号: 陕261181901822 职称证:1297125 | 阳高县县道神泉堡-友宰线(神泉堡-友宰村东)公路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 |
| 2 | 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段小茹 | 建造师证书编号: 陕261171801261 职称证:0321574 | 镇安县大坪镇岩屋河至水凤凰镇公路镇安段二期工程路面5标段施工 |
| 3 | 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李立函 | 建造师证书编号: 陕261181903048 职称证:2311035 | 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 |
项目总工信息
| 序号 | 投标单位 | 项目 总工 | 资格证书 | 业 绩 |
| 1 | 陕西鑫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李闫勤 | 职称证:0135581 | 1.杨家庄村宝迪养猪场产业配套路路基工程 2.阳高县县道神泉堡-友宰线(神泉堡-友宰村东)公路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 |
| 2 | 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刘开云 | 职称证:1286267 | 澄城县X307善化至安里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次) |
| 3 | 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徐 | 职称证:1327351 | 商州区X303麻街镇引龙寺桥头至三岔河镇康河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标段 |
企业业绩
| 序号 | 投标单位 | 业 绩 |
| 1 | 陕西鑫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杨家庄村宝迪养猪场产业配套路路基工程 2.阳高县县道神泉堡-友宰线(神泉堡-友宰村东)公路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 |
| 2 | 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凤县秦岭至岩湾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2.镇安县大坪镇岩屋河至水凤凰镇公路镇安段二期工程路面5标段施工 |
| 3 | 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兴平市阜寨千佛村至桑镇西桥村(阜寨千佛村至郭公寺村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 2.商州区X303麻街镇引龙寺桥头至三岔河镇康河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标段 |
工期、质量、安全目标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工期 | 质 量 | 安全目标 |
| 1 | 陕西鑫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0日历天 | 合格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 2 | 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0日历天 | 合格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 3 | 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0日历天 | 合格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二、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
| 1 | 陕西荔鑫朝阳建设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项目经理和总工业绩不满足最低要求 否决依据:不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
| 2 | 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补遗书编号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 否决依据: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第一信封(1)a |
| 3 | 陕西博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投标保函缺少营业执照复印件 否决依据: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第一信封(4)d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山阳县公路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和山阳县公路工程招标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914-8321625)。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认真处理。公示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
招标人:山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9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