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401G2508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转运调配场项目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江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转运调配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5】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计划申请一般国债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同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转运调配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同江市城区东部,同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地块。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年预计消纳建筑垃圾2万吨,其中调配场转运调配能力7800立方米,消纳场填埋库区总库容20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0年。
2.4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水土保持咨询、竣工财务审计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具体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完成项目报批报建、勘察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结算管理、配合审计、施工图审查管理、检测管理、建管交接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相关工作管理等;
(2)工程勘测:成本项目平面测量、场地岩土勘察等相关工作内容;
(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4)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5)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的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工作;
(6)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包含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7)水土保持咨询: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编制、专家意见、验收材料编制等全部工作内容;
(8)竣工财务审计:完成本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相关工作。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40.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2)工程勘测: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工程设计: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初步设计评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5)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工程监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7)水土保持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8)竣工财务审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注: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监理单位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对分级别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资格。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工程勘测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6)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7)财务审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5月到2025年0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8)其他主要人员: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其他咨询服务内容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根据招标人及项目管理需要可随时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8.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
8.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4-2934751
招标人:同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同江市同秀路7公里处路南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5046488818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京东云创基地孵化器一楼104室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11111
电子邮箱:gzxmglg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