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27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速度滑冰、短道速滑项目器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延后一天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7日14时0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供应商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结束后,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体育学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方式:024-8373344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昆
电话:024-8373344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