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科技法庭建设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SZXZFCG2025Y3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技法庭建设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问:现有投标人咨询“第五章 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一、货物需求表中”备注4、投标人所投产品(4K液晶显示屏、电脑显示器、电脑、法庭电视、国产激光双面自动打印等)属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与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明细表注3、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备注说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查询结果截图。(不属于节能产品不需提供)是否前后不一致。答:现澄清为:“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备注说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查询结果截图。(不属于节能产品不需提供)”。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 66 号
联系方式:0796-8211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01号三楼
联系方式:0796-8831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796-883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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