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造项目(设备)(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造项目(设备)(项目名称)已由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关于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经商行审【2025】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浙江对口支援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造项目(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黑发经商行审【2025】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黑水县芦花镇。
2.2建筑规模:配置配套实验室相关设备4套。
2.3计划交货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清单所示全部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所投产品所需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电子签章;二类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进行电子签章;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29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联系电话:0837-672236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黑水县芦花镇彩林路29号附1号
邮 编:623500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0837-6722134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成都市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邮 编:610200
联 系 人:雷先生
项目负责人:雷先生
电 话:028-83119888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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