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22凤凰山、秦望山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项目2025JY-SD-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22凤凰山、秦望山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项目已由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锡市路发[2025]18号批准实施,项目委托人为江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S122凤凰山、秦望山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项目2025JY-SD-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凤凰山、秦望山隧道均位于S122宁张线上,凤凰山隧道左、右线全长均为442米,秦望山隧道左线全长700米,右线全长665米,两座隧道按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采用分离式双洞单向行驶方案,2015年建成通车。根据《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及《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5年无锡市普通国省道养护目标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这两座隧道开展结构健康监测建设,2025年年内完成,以确保两条隧道长期安全运营。监测内容包括隧道沉降、隧道径向收敛、隧道水压力、隧道伸缩缝裂缝及隧道温湿度监测等,现场结构监测建设完成后,后续接入省厅隧道结构健康监测平台进行管理。
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标段号为2025JY-SD-JC,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江阴市S122凤凰山、秦望山隧道进行健康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健康监测系统软硬件设计与实施,数据分析、运行维护以及5年的软硬件系统质保期等;
b.数据流接入省厅隧道结构健康监测平台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含硬件采购、安装调试);
c.监测内容包括隧道沉降、隧道径向收敛、隧道水压力、隧道伸缩缝裂缝及隧道温湿度监测等。
计划服务期:
(1)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系统软硬件的部署与实施工作;
(2)试运行期:系统软硬件的部署与实施工作完成后进入系统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3个月,并通过最终验收;
(3)运维期:系统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2年,并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4)系统软硬件质保期:5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c.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关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计量认证证书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隧道健康监测系统的建设(或运营维护或升级改造)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试验检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试验检测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包含“桥梁隧道”或“隧道”或“桥梁隧道工程”。(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包含“桥梁隧道”或“隧道”或“桥梁隧道工程”。(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隧道健康监测系统的建设(或运营维护或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一个月(2025年4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1.3 其它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阴市滨江中路207号 联 系 人:黄正初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 系 人:刘明千 联系电话:0519-81182336-803 E-mail:jshtcz@163.com |
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400-6666-101。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即“投标报表”);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日上午9:30时。招标人定于招标人定于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阴市长江路 188 号 4 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监测工作大纲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
(2)监测工作大纲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3)若出现上述情形,则监测工作大纲评分按零分计,且不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