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供水管理设施项目—水质监测及信息调度中心监理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51009-057862-9)
项目编号:PX-0712084
本招标项目 兰州新区供水管理设施项目—水质监测及信息调度中心 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供水管理设施项目—水质监测及信息调度中心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关于兰州新区供水管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新经发审批(2025)66号)
招标人:甘肃省引大入秦水资源利用中心
资金来源:水利厅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普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街西段3600号
工程规模:引大入秦水资源利用中心兰州新区供水管理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44.27亩,总建筑面积为37112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供水管理中心241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42平方米;二期新建水质监测及信息调度中心4900平方米,无地下建筑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此部分图纸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总工期17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1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2405.37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 /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本项目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含设备及信息化等。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目前未在其它项目上任职,在 2022年 10 月至今有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总监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2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10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7 本项目拟配备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土建专业1人,造价专业 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人员驻场承诺书;
4.8 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4.9 投标人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 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 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结果为准),所提供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查询时间)。
4.10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号)规定,符合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18:00时至2025年10月16日18:00时
5.2获取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