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杭州地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收费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TWY-FW-Z-25010)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采购人澄清、修改部分
1、采购文件 “第六章 评审办法 3.4详细评审 资信标评审内容中:删除“行业排名”的评审内容。
2、采购文件 “第六章 评审办法 3.4详细评审 资信标评审内容中:业绩的评审标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40万元以下的类似系统软件开发或软件升级改造业绩案例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系统软件开发或软件升级改造业绩案例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40万元以下的类似系统软件开发或软件升级改造业绩案例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系统软件开发或软件升级改造业绩案例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6分。……”,此项总分值调整为0-8分。
3、采购文件 “第六章 评审办法 3.4详细评审 资信标评审内容中:信创要求的评审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信创要求,根据符合信创要求完整性横向比较,酌情计分,最高得分得3分。”修改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信创要求,根据符合信创要求完整性横向比较,酌情计分,最高得分得4分。”,此项总分值调整为0-4分。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4月1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不变。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