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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NEW 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州市 其他 202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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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及项目法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红山中学南侧,福峡路东侧(西侧至福峡路,东侧至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北侧至福州红山中学,南侧至滨海橙里)

2.3 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7504.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35.15万元,(建筑工程费27969.16万元、安装工程费1267.44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3198.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83.23万元,基本预备费1785.92万元。

2.4 建设规模:拟建设300张床位的重点病种研究型门诊,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包括综合楼(门诊、医技、药剂、住院等各类业务用房、地下室)和室外的配套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50811.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663.4㎡,地下建筑面积14147.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50㎡、不计容建筑面积12197.8㎡),项目用地面积19306.68㎡,容积率2.00,绿化率35%。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概算范围内。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

2.8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 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为满足本项目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包括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或投资备案估算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图审、发改、自规、人防等相关部门建审手续的报批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并对施工图设计优化提出建议,审查施工图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初步设计要求等设计咨询服务。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设计概算审核、编制模拟清单及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施工期造价审核、造价管理及工程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 工程监理服务: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住建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其他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

?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1 ;“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2月0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25日09时4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8.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之一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的,建筑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建筑市场主体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无息退给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ol%3E%3Cli%3E%E8%81%94%E7%B3%BB%E6%96%B9%E5%BC%8F%3C/li%3E%3C/ol%3E%3Cp%3E%3C/p%3E%3Cdiv%3E%3C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招 标 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

邮编:350004

电子邮箱: /

电话:13635281310,

传真: /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八层,

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13559448742,

传真: /

联 系 人: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恒宇大厦 8 层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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