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1062025CGK0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 技术评分”中“跟踪服务方案”“评分标准”“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 技术评分”中“跟踪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 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 技术评分”中“跟踪服务方案”“评分标准”“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 技术评分”中“跟踪服务方案”“评分标准”“针对采购单位对已完成的方案提出的问题及时响应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①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②服务质量检查、③投诉处理、④及时整改方案。打分标准:缺少1项内容扣3分(其中“项”指上述内容中①②③④条内容)。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技术方案内容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技术参数表述错误;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对采购需求理解混乱;或内容凭空编造、存在逻辑漏洞。“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夸大情形以及内容;或出现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全面等内容。” | 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 技术评分”中“跟踪服务方案”“评分标准”“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 技术评分”中“跟踪服务方案”“评分标准”“针对采购单位对已完成的方案提出的问题及时响应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①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②服务质量检查、③投诉处理、④及时整改方案。打分标准:缺少1项内容扣2分(其中“项”指上述内容中①②③④条内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技术方案内容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技术参数表述错误;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对采购需求理解混乱;或内容凭空编造、存在逻辑漏洞。“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夸大情形以及内容;或出现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全面等内容。” |
2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9:00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9:00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 技术评分”中“跟踪服务方案”“评分标准”“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 技术评分”中“跟踪服务方案”“标准分”8分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
地址:迎泽区南十方街
联系方式:13603510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
联系方式:0351-4239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话:0351-4239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