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50056
二、合同名称:四川厚宇中药有限公司中药饮片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 8300-202501030013-1
四、项目名称: 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用耗材、中药饮片、检验试剂供货服务商采购项目05包:中药饮片B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医院
地 址: 玉屏侗族自治县皂角坪街道办事处343号
联系方式: 13885666368
供应商(乙方):四川厚宇中药有限公司
地 址: 彭州市致和街道东河东路279号30栋
联系方式: 130963685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供方)甲方:四川厚宇中药有限公司
(需方)乙方: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医院
第三条甲方所供应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药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地区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地区专业标准执行:
2.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3.整件药品内应附有《药品合格证》;
4.每种药品均需按批次提供药品质量检验报告,每批送货需提供配送单:5.药品包装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及货物运输要求。
第四条供货方式及期限
1.乙方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采购药品,发送采购计划,甲方据此供货。经乙方 授权的采购人员也可以传真或电话等要货方式通知甲方。
2. 甲方接到乙方的要货通知后应及时确认,自确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达乙方 所在地区指定地点,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3.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该批货物自出库时起所有权即 转移至乙方,甲方不再承担此货物的风险责任。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5年10日1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亦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招标 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合同中涉 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执行期限从2025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