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大气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链接])”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6-113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大气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345,566.00元 | |||||||||||
| 最高限价:134556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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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拟采购一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及配套便携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5.2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及行业标准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链接])”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 | |||||||||||
| 3.方式:3.1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链接])”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3.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 三 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链接],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6、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大楼联系电话:0376-6699188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计算方法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不高于21147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往南200米路东 | |||||||||||
| 联系人:张家富 | |||||||||||
| 联系方式:1856230839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19A18室 | |||||||||||
| 联系人:付慧慧 | |||||||||||
| 联系方式:1800397977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付慧慧 | |||||||||||
| 联系方式:180039797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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