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池州鼎街升级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6-HS-G-40/YGCGA-202600294)于2026年10月10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裕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费率):88.70%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府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费率):87.66%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国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费率):91.90%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招标人: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22695248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王垚 联系电话:18756962615 电子邮箱:1637130326@[链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