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财政局2025-2026年度宁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第二批)
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项目概述:
宁阳县财政局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财政局2025-2026年度宁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第二批)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进行公开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征集,并在获取征集文件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领取征集文件的操作,并于2025年12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财政局2025-2026年度宁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第二批)
采购计划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83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项目编号:NY-ZC-20251121-01
采购需求:根据泰安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山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注册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拟确定宁阳县县直党政机关及各单位提供符合各类会议要求的2025-2026年度会议使用场所;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最高限制单价:300元/人天
备注:最高限制单价依据宁阳县《关于印发<宁阳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办发[2014]18号)综合定额标准执行,为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宁阳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有标包均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办党政机关三类会议以上规模能力,并具备所需要的住宿房间、餐厅、会议室以及相关设施;
(2)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①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②《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③《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④《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本次招标规定的住宿、就餐、会议接待等功能及指标,只具有单一功能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8081/%EF%BC%89%E8%BF%9B%E8%A1%8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081/%EF%BC%89%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4%BE%9B%E5%BA%94%E5%95%86%EF%BC%89%E5%90%8D%E7%A7%B0%E5%8F%8A%E7%BB%9F%E4%B8%80%E7%A4%BE%E4%BC%9A%E4%BF%A1%E7%94%A8%E4%BB%A3%E7%A0%81%EF%BC%8C%E7%A1%AE%E4%BF%9D%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E5%90%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4%BE%9B%E5%BA%94%E5%95%86%EF%BC%89%E8%8E%B7%E5%8F%96%E7%94%B5%E5%AD%90%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8%BF%98%E9%A1%BB%E5%8F%8A%E6%97%B6%E5%85%B3%E6%B3%A8%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C%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2%80%9D%E6%A0%8F%E7%9B%AE%E5%8F%8A%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6%A0%8F%E7%9B%AE%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F%BC%88%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3%80%81%E6%9B%B4%E6%AD%A3%E5%85%AC%E5%91%8A%EF%BC%89%E4%BF%A1%E6%81%AF%EF%BC%8C%E5%A6%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9F%A5%E7%9C%8B%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F%A1%E6%81%AF%E8%80%8C%E5%AF%B9%E8%87%AA%E8%BA%AB%E9%80%A0%E6%88%90%E6%8D%9F%E5%A4%B1%EF%BC%8C%E7%9B%B8%E5%85%B3%E8%B4%A3%E4%BB%BB%E7%94%B1%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4%BE%9B%E5%BA%94%E5%95%86%EF%BC%89%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3C/p%3E%3Cp%3E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E7%AA%97%E5%8F%A3%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7%94%B5%E8%AF%9D0538-6288136%EF%BC%9B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538-6288116%EF%BC%9B%E7%A7%BB%E5%8A%A8CA%E9%94%81%EF%BC%88%E9%B2%81%E8%AF%81%E9%80%9A%EF%BC%89%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2%3C/p%3E%3Cp%3E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售价:0元/标段。
4、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和地点,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点00分;
地点及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30分钟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采购服务科,联系方式:0538-5631357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经理 联系方式:15965388333
(5)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6)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征集人信息
名称:宁阳县财政局
地址:宁阳县城东街519号
联系方式:0538-5639252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安顺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灵山大街西段泰山珠宝玉石城410-7号
联系方式:15965388333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经理
电话:15965388333
附件: 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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