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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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饶阳县公安局 | ||||
采购人地址:饶阳县平安西路6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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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饶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饶阳县双创大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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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饶阳县公安局关于2025年度雪亮工程前端设备及局综合机房维保项目预算金额:234.132万元 | ||||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供货时间:一年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40%的合同份额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如以小微企业单独投标的,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B.预留份额通过分包措施进行,即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大中型供应商将上述规定的预留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出具《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占比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4日至2025年05月30日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00 | ||||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00 | ||||
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饶阳分中心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00 | ||||
本公告发布媒体: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
备注: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