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DEC-A20251135
2.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封市分行本级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万元/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简要说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封市分行本级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5.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5.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根据考核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5.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服务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具有丰富的餐饮经营经验和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无劳动纠纷等。在近三年全国范围内因食品安全问题等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需附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xdzx006@126.com,邮件确认收到后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月7日14时30分;
2.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封市分行会议室(开封市大梁路中段23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月7日14时30分;
2.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封市分行会议室(开封市大梁路中段23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封市分行
地址:开封大梁路中段23号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371-2385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系人:孙晋、王鹏勇、宁菲、张瑞瑞
联系方式:0371-68865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晋、王鹏勇、宁菲、张瑞瑞
联系方式:0371-68865980
发布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