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12225792u2025601
二、合同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072025CCS00019
四、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址:坝岭南街11号
联系方式:0351-2315099
供应商(乙方):山西麦乐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平阳路长风南二巷御公馆小区7幢三单元一层一号商铺
联系方式:1370050840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刑警队及龙潭派出所综合楼食堂、巡警队食堂提供后厨劳务代管及日常经营管理服务,包括进行饭菜加工、配餐用餐、室内保洁(含卫生间)等,配餐用餐实行自助餐模式,节假日餐、加班餐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服务要求:为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刑警队及龙潭派出所综合楼食堂、巡警队食堂提供后厨劳务代管及日常经营管理服务,包括进行饭菜加工、配餐用餐、室内保洁(含卫生间)等,配餐用餐实行自助餐模式,节假日餐、加班餐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服务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考核。
2.合同金额(元):141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山西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