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劳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EC-ZYZB261285001F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
一、招标条件
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劳务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因我单位职工食堂、木厂人员不足,已影响到我矿正常生产秩序。为保障正常工作开展,食堂需劳务服务人员27人,木厂需10人,具体要求按 照本单位实际需求执行。
中标人作为独立经营、独立用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业务总承包主体,自主完成全部人员招聘、培训、排班考勤、薪酬发放、各类保险足额 缴纳、现场人员安全管理,全面覆盖以下全部运营成本:刀心C工r,口儿
(1)人工薪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等);
(2)各类保险及法定福利:
(3)生产耗材、日常工具耗材、劳保用品费用:
(4)安全保险、现场管理、厂区保洁费用:
(5)通勤、食宿及各类津贴补贴:
(6)零星辅助作业及合同执行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7)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再产生任何零星签证、零星用工、物资增补、加班补差等额外费用支出。
(8)服务要求:满足中泰矿业木厂加工业务与食堂全流程运维工作安排:本合同为总承包合同,甲方仅对木厂加工业务及食堂运维工作等进行 成果验收,不直接管理中标方任何从业人员,不制定工人考勤、奖惩、排班制度,不向工人发放任何报酬、福利,与中标人从业人员无任何劳 动、劳务隶属关系。合同价款按月度作业成果验收量结算,总价包含所有人员的全部运营成本,中标人开具外包服务类发票,不得开具劳务费 发票。
(9)责任风险:凡中标方与其从业人员产生劳动纠纷、工伤、人身损害、群体性信访,全部由中标方独立处理并全额赔付;若因此导致招标人 被起诉、垫付赔偿、行政处罚、停产损失,招标人有权全额向中标方追偿,且可单方扣除合同款、解除合同。
2、招标范围: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劳务项目。
3.该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提供承诺书)。
2.有满足需求数量的岗位人员,男性年龄60岁以下,女性年龄55岁以下。(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021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应的劳务服务项目业绩至少2项,应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链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 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5.鹤煤公司规范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要求:响应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注明签署 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等人员与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近 三年内未聘用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附 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 后果。
四、付款条件(不允许负偏离):
每月5号前由甲方对上月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书面确定并核算金额,乙方以核算后的金额为依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 结算使用一票制结算,在甲方完成发票挂账后,付款日为:财务挂账后6个月后开始分期付款;付款期限:自付款日起60个月内付清;60个月内 对未付清款项,乙方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等权利主张;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五、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18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8时00分
六、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
八、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保证金:3万元。
3.如果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
(1)投标单位只需要支付一次投标服务费。
(2)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每个项目只需缴纳一次,项目结束后统一退还。
4.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bjjiya78@[链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