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性兑付时代,银行理财曾是保守型投资者青睐的产品。一方面,刚性兑付让投资者免除了亏损风险;另一方面,银行理财的收益率通常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有利于财富的保值增值。
然而,随着刚性兑付时代结束,银行理财产品保本的属性不复存在;同时,受存款利率下调、优质资产减少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缺乏稳定性。如此一来,银行理财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有所下降。
但另一方面,存款利率下调使不少存款“出逃”另寻出路,这又给理财公司带来新机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不少理财产品以“费率优惠”吸引投资者。据《国际金融报》统计,截至9月28日,以“费率优惠”为关键词检索,9月以来共有2959条相关公告;从固定管理费到销售服务费,多家理财公司接连下调费率,部分产品甚至再现“0费率”。
“费率优惠”本是理财产品的常规营销方式。降低费率可减少投资成本、增加实际收益,既能留住老客户,也能吸引新客户,达到“抢客”效果。9月多达2959条相关公告,正印证了这一点。
不过,若说“费率优惠”属常规操作,那么“0费率”则是其极端情形——直接将费率降为零。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其一,“0费率”非长久之计,只是临时性营销手段。正如基金公司需从基金产品中计提管理费,理财公司也需从理财产品中收取一定的管理与服务费用,这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短期“0费率”,公司尚可支撑;若长期乃至普遍实行“0费率”,则难以为继。因此,“0费率”不利于理财公司的正常发展。
其二,“0费率”还可能误导投资者。一方面,它本质上是阶段性手段,一旦优惠取消,此前奔着“0费率”而来的投资者难免有被误导之感;另一方面,它也容易使投资者过度关注费率高低,误以为“0费率”就是好产品。对投资者而言,这实为舍本逐末。购买理财产品,更应关注其获利能力即收益率,而非谁的费率更低。若以费率论优劣,便是本末倒置。
因此,理财产品以“费率优惠”营销固然必要,但并非费率越低越好,“0费率”更不应成为追求。对此,主管部门有必要为理财产品费率设定最低标准,以保障理财公司的正常运营,并引导其更加注重投资收益,以更好的收益回报投资者。
对投资者而言,也不应被“0费率”迷惑。尽管它能降低投资成本,但购买理财产品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取收益,故应更多考量产品的盈利能力。只有在盈利能力大致相当的情况下,“0费率”或低费率产品才值得优先考虑。(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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