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厅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5月20日至6月7日对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工作,2024年9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站党支部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有力有序推进集中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推动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党支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工作全面整改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6项,以制度封堵漏洞,确保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组织对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等内容进行再次学习,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进行再次研讨交流。研究修订《支部学习制度》和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后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研讨交流全覆盖”等要求纳入支部学习制度和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中。组织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技术培训,完善污染源监测能力,不断提升污染源监测水平。与属地环境监测站签订合作共建方案,建立环境质量联合会商制度,提升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支撑环境质量管理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推动厦门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够有力有效,主动履职、攻坚克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领导班子各成员分工负责推进水生态监测、海洋监测、空气及废气监测、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和全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提升工程等工作,整体推进厦门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监测能力扩项,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组织开展站内技术培训,安排技术人员到高校参加水生态监测等的跟班学习。成立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年学习小组,组织专业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3.监测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程序文件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技术人员严格按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制定《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自查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近两年监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进行自查整改。组织修订程序文件中的《采样管理程序》《监测报告管理程序》《方法控制程序》等内容和表单,完善年度质控计划,增加实验室内部质控手段和频次,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修订《福建省厦门环境中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确保应急监测各流程按规范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财务、采购及时检查与定期纠错管理措施》,修订完善《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内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细化内控制度,严把审核程序。组织开展财务报销管理、工会经费使用、采购招标制度等专题学习,督促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对各类材料和会议记录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强调夯实文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党建站务联席会制度》《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等文件,明确议事规则,严肃议事程序。修订《支部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学习,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整改情况:认真对照厅党组通报的巡察共性问题和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及历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本次巡察发现问题,深入开展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面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潘万艺,联系电话:0592-2201450;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