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通知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澄清说明如下:
已固化的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1(1)-监理人员-客观量化评审-专业监理工程师能力、经验(4分)”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执业经验年限(以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时间起计算):≥10年占比≥50%得2分;≥5年且<10年占比≥50%得1分;其他得0分。”“监理工作年限(以社保注册在监理企业年限为准):≥7年占比≥50%得2分;≥2年且<7年占比≥50%得1分;其他得0分。”
针对招标文件中上述内容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理解,即: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执业经验年限(以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时间起计算):≥10年占比≥50%得2分;≥5年且占比≥50%得1分;其他得0分。监理工作年限(以社保注册在监理企业年限为准):≥7年占比≥50%得2分;≥2年且占比≥50%得1分;其他得0分。当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50%的比例出现小数位数时,一律去掉小数位数,保留整数位数计算拟派人数。
具体举例如下:
当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为5人,按50%的比例计算后为2.5人,则评分时按2人计算评分。即:
(1)有2人执业经验年限大于等于10年得2分,有2人及以上执业经验年限大于等于5年得1分,其他得0分,分值不累计计算;
(2)有2人监理工作年限大于等于7年得2分,有2人及以上监理工作年限大于等于2年得1分,其他得0分,分值不累计计算。
注:本次澄清无实质性改变,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云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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