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1.2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 设计项目负责人: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
2.2 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②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③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未被锁定、“(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且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类、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被列入“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及“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中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2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3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4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
5.2设计单位是香港企业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备案管理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备案(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由设计单位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由于系统字数限制,具体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