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东金凤屿片区(万安)安达路市政道路项目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泉州市城东金凤屿片区(万安)安达路市政道路项目(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5]152号),现发布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4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②”内容修改如下“②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
2、招标文件中“第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 五、”内容修改为“五、施工期间所需的占用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均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向道路、交警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相关审批手续,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解决用水用电问题;”
注: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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