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煌市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经敦煌市发展和改革局敦发改审批[2025]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煌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hfjsz202510160001
2.项目名称:敦煌市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
3.项目地址:敦煌市惠煌路西侧,效谷东路北侧区域(敦湖花园A区东南角)
4.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3444.23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2638.57平方米,其中新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383.97平方米幼儿园保教用房1幢,保安及消控室51.3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203.3平方米,配套完成室外附属工程,购置教具玩具及生活等必要设备。
5.招标内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6.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30日
计划总工期:254日历天
7.项目总投资:1606.37万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本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 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 人) 、机械员( 1 人)、造价员( 1 人),应专人专职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职务。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近三个月(2025年7月-9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项目班子成员社保花名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资料。
6.各申请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申请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7.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8.投标人近三个月完税情况良好(以第三季度(2025年7月-9月)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材料为准,若为免税企业或零申报企业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9.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人于2025年10月17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操作手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投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注册须知
1、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煌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彦 电话:18893589522
地址:敦煌市沙州南路224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隆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孟建国 电 话:13830773873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路与董志塬大道交汇处金江名都8号商业2层39号
审核部门:敦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8822211
2025年10月16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 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 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