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色尼区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4839001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那曲市色尼区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由那曲市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色发改【2025】65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那曲市色尼区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 : S1407003401014839001
2.3 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4 建设规模 :新建幼儿园综合楼用房4272.73m、其中暖棚面积551.99 m、门卫室25.35m、道路硬化684.72m、30米直跑道、108.81m*、分班场地732m、全园活动场地38.06㎡、沙坑276.97m、、拆除建筑654.47m、拆除围墙88米、新建围墙236.4米、透水混泥土930.73m、旗杆旗台1座、钢大门4个、伸缩大门1个、分类垃圾收集箱4个、太阳能路灯10个、机动车车位41.25m、室外成品一体化消防泵站1个。(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2.5 招标范围:那曲市色尼区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含初 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 工程质量要求 :
2.7.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 工程所有物资 (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今)至少提供1个房屋建筑设计业绩、至少提供1个类似建筑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或证明材料);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外,一般失信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7 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外,一般失信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9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10 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4.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 年10月31日至 2025 年11月6日,登录西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 网址:ggzy.xizang.gov.cn) 关注项 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6%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p%3E%3Cp%3E6.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和递交。
6.3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组织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8%E3%80%81%E5%85%B6%E4%BB%96%E4%BA%8B%E9%A1%B9%3C/p%3E%3Cp%3E8.1%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6%88%96%E5%85%B6%E6%8E%88%E6%9D%83%E5%A7%94%E6%89%98%E4%BA%BA%E9%A1%BB%E5%9C%A8%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7%82%B9%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3%80%82%E6%9C%AC%E9%A1%B9%E7%9B%AE%E5%AE%9E%E8%A1%8C%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F%BC%8C%E5%90%84%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6%88%96%E5%85%B6%E6%8E%88%E6%9D%83%E5%A7%94%E6%89%98%E4%BA%BA%E6%97%A0%E9%A1%BB%E5%88%B0%E8%BE%BE%E7%BA%BF%E4%B8%8B%E5%BC%80%E6%A0%87%E7%8E%B0%E5%9C%BA%E3%80%82%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5%9C%A8%E5%BC%80%E6%A0%87%E6%97%B6%E4%BD%BF%E7%94%A8%E7%94%9F%E6%88%90%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CA%E9%94%81%E5%AF%B9%E5%85%B6%E8%A7%A3%E5%AF%86%EF%BC%8C%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9%A1%BB%E5%9C%A8%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BC%80%E5%90%AF%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5%90%8E30%E5%88%86%E9%92%9F%E5%86%85%E5%AE%8C%E6%88%90%E8%A7%A3%E5%AF%86%EF%BC%8C%E5%90%A6%E5%88%99%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5%AF%B9%E8%AF%A5%E9%A1%B9%E7%9B%AE%E7%9A%84%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3C/p%3E%3Cp%3E8.2%E4%B8%AD%E6%A0%87%E5%8D%95%E4%BD%8D%E5%9C%A8%E6%96%BD%E5%B7%A5%E6%9C%9F%E9%97%B4%E5%BF%85%E9%A1%BB%E4%B8%A5%E6%A0%BC%E6%8C%89%E7%85%A7%E3%80%8A%E9%82%A3%E6%9B%B2%E5%9C%B0%E5%8C%BA%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7%8E%B0%E5%9C%BA%E7%8E%AF%E5%A2%83%E4%BF%9D%E6%8A%A4%E5%9F%BA%E6%9C%AC%E6%A0%87%E5%87%86%E3%80%8B%E6%89%A7%E8%A1%8C%EF%BC%8C%E5%B9%B6%E4%B8%8E%E5%BB%BA%E8%AE%BE%E5%8D%95%E4%BD%8D%E7%AD%BE%E8%AE%A2%E6%96%BD%E5%B7%A5%E7%8E%B0%E5%9C%BA%E7%8E%AF%E5%A2%83%E4%BF%9D%E6%8A%A4%E5%8D%8F%E8%AE%AE%E6%8A%A5%E4%BD%8F%E5%BB%BA%E3%80%81%E7%8E%AF%E4%BF%9D%E9%83%A8%E9%97%A8%E5%A4%87%E6%A1%88%E3%80%82%3C/p%3E%3Cp%3E 8.3投标人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和相关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中标候选人前三名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在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具无欠薪证明”,并提交至招标人。
8.6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①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②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③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8.8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那曲市色尼区
联系人:冯老师 17389969998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世邦首座10-4
联系人:郭先生 1808908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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