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伊滨区智慧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509-410351-04-01-367256)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时代伊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贷款。现委托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伊滨区智慧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509-410351-04-01-367256
2.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143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自筹资金+项目贷款,预算控制价100505394.06元,其中工程费99461053.00元,勘察设计费:工程费的1.05%;
4.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耿沟村
(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269935.05平方米(404.9亩),主要包括:智慧农业数字化控制中心、玻璃智能温室区、日光温室种植区、露天种植&散养区、后勤分拣区、配套服务区等,以绿色景观、无土栽培等为载体,展示前沿智慧农业模式,打造综合性示范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同时配套田间道路、灌溉排水、水肥一体化设备及系统、环保监测系统、智能化及管理系统设备、供配电等附属设施。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单体、园区内道路及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深化设计等其他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配合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装修、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以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14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
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8.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12.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注: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 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承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6)联合体投标的,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加盖企业公章为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2月05日 至2025年12月1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5日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时代伊腾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21号中欧产业园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7538836368
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盛唐至尊20-1-1919
联 系 人:魏晓辉
电 话:13949262119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马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127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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