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006-250088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六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采购方式采购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EPC交钥匙工程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一批,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价采购支付,报价方式为二次竞价(两轮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概况:本次项目建设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平定营三合村至瓮安县天文镇白泥坝工业园区内黄磷厂,在首端精矿储槽区域新增一套石灰乳输送系统、一套A 精矿转浆系统、一套精矿喂料输送系统、一座精矿输送泵站、外部主线管道及附属设施(含3座管道隧洞、1座大跨度管道吊索桥等)、终端站、管线及配套设施、阴极保护系统、管线在线监测等。
2、交通条件:新建选矿厂与瓮安县城公路运距约 20km,与瓮安银盏工业园区公路运距 21km,经县 道向北可达瓮安县城,进入 205 省道;向南进入瓮马(瓮安—马场坪)高速公路。现瓮安县已形成黔中交通“大十字 ”,交通发达,其中向北道安高速接成渝地区,向西贵瓮高速 接贵阳,向东安江高速连湖南。选矿厂附近村寨均有乡村公路到达,交通方便。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634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927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5 | |
4 | 商品混凝土 | M10 | m³ | 5 | |
5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200 | |
合计 |
注明:
以上种类规格数量仅为采购参考,与实际需求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种类、规格、数量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规格、数量为准。若因市场开发、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报价要求
2.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原材料费、生产加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所有货物运到施工现场前的一切相关费用。
2.2本次采购中上述采购的材料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一律不作调价。
2.3本次采购为一票制结算,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规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技术质量及其他相关要求:
3.1技术要求
3.1.1满足《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标准要求;
3.1.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的要求。
3.1.3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3.1.4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3.1.5混凝土泵送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要求。
3.1.6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如已修订,均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3.2原材料要求
3.2.1卖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卖方混凝土拌合站必须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对货场砂子和进场砂子及时抽检,禁止质量不合格的砂子进场;
3.2.2卖方须保持完整的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对搅拌站的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卖方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4、报价包含:货款、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和到交货地点的保险费、等货到现场卸车前的所有费用。
三、交货地址
交货地址:贵州省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施 工现场,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或现场指定为准
四、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
五、付款方式
1、先货后款。双方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每月16日到项目部办理结 算,且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和收据,采购人收到发票 和收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通过网银、电建融信或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支付结算 款的80%,60日内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自最后一次结 算之日起计)。
质量保证期满后,若不存在需要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情况,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将 质保金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供应商。
若采购人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按约定时间节点支付相应货款,供应商应同意采 购人延期付款,延期30天内(宽限期)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若采购人以电建融信、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不超过6个月,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款总额的70%)的方式支付货款,供应商负责提前兑现或超期未兑现的相关 费用。
2、违约责任:
(1)如中标人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交货,采购人应同意在中标人付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违约金可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违约金按每天收取迟交货物总价的0.5%计算。中标人延迟交货超过20天,采购人除收取违约金外,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货款,此时中标人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若上述条款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迟交货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供货所造成的采购人的窝工费用、维护自身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导致项目生产线因此事项而不能按时投产造成的采购人损失等)由中标人承担。
六、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0: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0: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7:00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文件上传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 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责任自负。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竞价产品相同或相近的货物销售业绩不少于二个。
5、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