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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日常养护质量巡查等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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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日常养护质量巡查等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5033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日常养护质量巡查等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交投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溪路521号

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评审报价:100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宣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日常养护质量巡查等服务采购项目

宣城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包括6条国道和23条省道,总里程2388.694km,国道706.861km,省道1681.833km,其中重复路段里程238.196km、市政管养里程194.001km、待贯通路段里程71.665km、断头路段里程46.362km。宣城市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日常养护质量巡查里程1922.598km,含一级公路里程294.492km、二级及以下公路里程1556.441、待贯通路段里程71.665km,实际巡查和检测里程以普通国省道最新路线规划为准。

(1)日常养护质量巡查:日常养护质量巡查主要通过人工调查、量测、记录、影像资料等方法进行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一般路段巡查和专项核查工作。一般路段巡查包括正常通行路段、限制通行施工路段和待贯通路段日常养护质量巡查,路线清单详见附件1,检测内容及方法详见附件2。专项核查包括公路灾害防治路段现场核查、危旧桥分类处治及桥梁安全防护现场核查、节点命名编号现场核查(包含省界标志、市界标志、县界标志、市政管养标志、指路标志、待贯通标志等)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现场核查,具体见附件3。本次计划国省干线公路安排4期日常养护质量巡查,每季度对所有路段开展一期巡查,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提交日常养护质量巡查纸质报告3份,电子报告1份。(2)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公路技术状况检测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的规定对全线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及沿线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其中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可参考安徽公路资产养护平台的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路面技术状况检测应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并应符合现行《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GB/T 26764)和《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规程》(JTG/T E61)的规定。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每年一期(其中国道部分4月底完成,省道部分9月底完成)。每次外业检测后的20日历天内提交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报告。根据安徽公路资产养护平台公路资产路线分段信息、各县市区管养单位,提供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按安徽公路资产养护平台数据填报要求录入路面百米破损明细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数据。☆(3)服务要求:检测单位应派驻两名检测工程师提供驻点服务,配合完成检测数据整理、分析、通报、整改等相关工作。

365日历天

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查宁、后邦龙、张爱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1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状元南路、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3023121、0563-3828061。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宣城市状元南路

联系方式:0563-3023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 箱:773568201@qq.com

联系方式:0563-3828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科长、刘工

电 话:0563-3023121、0563-3828061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磋商文件.zip

主要标的信息(第一包).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一包).pdf

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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