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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JH25-210800-02691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业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业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宝洁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银河小区辽河大街16号
中标(成交)金额:978,888(元)
评审总得分:90.7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业外包项目(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安保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及保洁服务。
服务要求:1、保安员服务要求:(1)24 小时巡逻 、经常进行巡视检查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医院安全秩序。 (2)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3)负责公共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工作。 (4)实行定时预防措施,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5)完成医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2、消防员服务要求: (1)定期对医院各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探测器等)的完好性与有效性。 (2)检查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时发现并上报潜在安全隐患。(3)记录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4)组织并参与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5)定期策划并执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所有人员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和集合点,提升应急响应效率。(6)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测试与维护,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7)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8)建立和完善医院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消防设备清单、检查记录、培训演练记录、隐患整改报告等。(9)定期向上级管理科室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10)完成医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3、保洁员服务要求:(1)清洁卫生各责任范围明确到人,清洁区内达到标准化清洁保洁,消毒执行规定的消毒管理办法。 (2)进入病疗区,根据不同的作业规程进行操作,按照室内清洁保洁标准,管理做到各区工具分类使用,有标记。按病区主任及护士长的要求完成工作,进行清洁工作时,移动的东西要恢复原位,不得损坏物品。(3)公共区域如大厅、走廊、楼梯等干净明亮,符合清洁保洁标准,垃圾筒内的垃圾不能超过二分之一。(4)办公区域室内保持干净明亮、清爽,桌椅摆放整齐。(5)病房清洁干净,地面无污渍、垃圾,墙面、门框、玻璃、窗槽等清洁,工作时不得影响病人休息,清洁完毕后将物品复位。并按照不同科室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6)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每天两次,按医用垃圾处理。(7)医用垃圾清理按照医院的各项规定执行。(8)室外区域保洁目视环境整洁、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道路灰尘定时清扫。(9)洗手间无异味、无积水。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1、保安员:人员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不少于20%,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保安职业资格证书。 2、消防员:负责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院内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3、保洁员:清洁卫生各责任范围明确到人,清洁区内达到标准化清洁保洁,消毒执行规定的消毒管理办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海燕、韦杰、于晓东、刘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盼盼路南
联系方式:0417-2252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417-29725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033二次.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客服电话
18638718366 / 1503824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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