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生产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7-330502-04-01-339614 | ||
招标人: | 名称:湖州惠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外溪路266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港发展中心西7幢801室、802室 |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人:严晓红、童震 | ||||
电话:0572-2068180 | 电话:0572-2109300 | ||||
标段(包)名称: | 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7441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评分办法技术评审因素表-施工方案评审因素-其他-部分机械设备选用承诺函,因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故取消盖投标人公章。2.资信评审因素表中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与2026年10月19日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为“企业业绩 自 2021 年 9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业绩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1.5分【证明材料: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计分。若上述评审因素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合同的顺序进行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时间为准。】人员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 2021 年 9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证明材料: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计分。若上述评审因素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合同的顺序行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1)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5分,中级工程师的得0.25分;(2)施工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5分,中级工程师的得0.25分;(3)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5分,中级工程师的得0.25分;(4)造价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5分,中级工程师的得0.25分;本项最多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本单位为人员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信息发布时间的不确定性,应为连续三个月,至少应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当月前一个月、当月前两个月等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若人员退休的用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替代。”;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评分办法技术评审因素表-施工方案评审因素-其他-部分机械设备选用承诺函,因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故取消盖投标人公章。2.资信评审因素表中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与2026年10月19日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为“企业业绩 自 2021 年 9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业绩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1.5分【证明材料: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计分。若上述评审因素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合同的顺序进行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时间为准。】人员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 2021 年 9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证明材料: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计分。若上述评审因素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合同的顺序行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1)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5分,中级工程师的得0.25分;(2)施工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5分,中级工程师的得0.25分;(3)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5分,中级工程师的得0.25分;(4)造价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5分,中级工程师的得0.25分;本项最多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本单位为人员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信息发布时间的不确定性,应为连续三个月,至少应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当月前一个月、当月前两个月等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若人员退休的用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替代。” | ||||
行政监督机构: | 吴兴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2-2595856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6 11:0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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