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8-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74670010030
项目名称: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9000
最高限价:1029000.00
采购需求:采购指挥中心服务及无人机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15至2025-08-21, 0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沧州市新华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58586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20774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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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磋商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南大道20号
联系方式:0317-320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厚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解放西路以南狮城大道东京贵中心3#办公楼1308号房
联系方式:0317-52077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话:0317-520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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