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公安局叶县“雪亮工程”光纤租赁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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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5-45 | |||||||||||
2、项目名称:叶县公安局叶县“雪亮工程”光纤租赁费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9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9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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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叶县公安局叶县“雪亮工程”光纤租赁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4服务周期:三年; 5.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6服务地点:叶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地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 3.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08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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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3.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公安局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 | |||||||||||
联系人:柴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364905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荣之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03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77375650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7737565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