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
工等所有工作,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
、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
规范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施工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
良好的职业道德。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
3.2.3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
称;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