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广安市广安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广市农函〔2025〕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市农函〔2025〕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井河镇石坪村、花桥镇六角村、龙台镇云龙村、肖溪镇凉滩村 、大龙镇黄坝村、石笋镇金安村、协兴镇四新村(科技园)。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全区范围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协兴镇、井河镇、大龙镇 、花桥镇、龙台镇、肖溪镇、石笋镇等7个乡镇实施,共计2539亩。集成应用12 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通过技术扩散和模式推广,带动全区玉米产业向高产 、高效、绿色方向转型升级。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共 1 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6 年1月9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网址:https://***/%EF%BC%89%E2%80%94%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7%99%BB%E5%BD%95%E5%85%A5%E5%8F%A3%E2%80%9D%E2%80%94%E2%80%9C%E6%8A%95%E6%A0%87%E7%99%BB%E5%BD%95%E5%85%A5%E5%8F%A3%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strong%3E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实行(□ 见面开标;☑ 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 “不见面开标系统 ”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广安市兴安中街324号、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31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27号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北段20号附201室
邮 编: 638000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余老师 联 系 人: 杜老师
电 话: 13982695931 电 话: 0826-6901199
202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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