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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告字[2025]010号)
临告字[2025]010号2025/05/30
经临西县人民政府批准,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临告字[2025]010号 | 宗地总面积: | 19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G514国道(原邯临路)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190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0125BA0113 | |||
起始价: | 1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1、其他规划要求以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2、土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与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充条款》,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3、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30日内将全额出让金缴齐。4、竞买人需同时以16.99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宗地内的地上建筑物,并在报名时足额缴纳该款项作为购买地上建筑物的保证金,成交价款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该价款,但该价款需与成交价款一并于成交后30日内全部缴清。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1、欠缴出让金的;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6、开发企业利用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非自有资金。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到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到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6月18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6月19日 15时30分在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临西县珠江西路北侧联系 人:郝女士联系电话:0319-8560326开户单位: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西支行、中国银行临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西县支行开户账号:886580202100000922、100817158450、50242001040025476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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