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恒启新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临港新城美好家园15幢商业体2—3楼
资产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运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我公司就临港新城美好家园15幢商业体2—3楼资产,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基本信息:
招租方名称:广安恒启新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2号(第二孵化器)
联系人:蒋可馨
联系电话:18398564430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位置: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深广大道 359 号临港新城美好家园 15 幢商业体2—3楼;
1.建筑面积:4716.27㎡(以实际测绘或不动产权属证明记载面积为准,竞租方需自行踏勘确认);
2.招租底价:年租金 16.8 万元(竞价不得低于此底价,否则无效);
3.标的物状态:按现状招租(含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招租方不承担装修、维修等前期改造责任,竞租方需现场踏勘了解实际情况,报名即视为认可现状);
4.租赁期限:5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9月1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2号(第二孵化器)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资料要求:
1.自然人竞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确认 “与原件一致”),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签字按印)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说明;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需备注 “15 幢商业体2—3楼竞租保证金”);
2.单位竞租: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 单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委托单位关系说明;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需备注 “15 幢商业体2—3楼竞租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单位名称一致)。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
1.竞租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2.缴纳方式及期限:银行转账,须从竞租人本人(或单位)账户转入下列指定账户,汇款人姓名 / 单位名称须与竞租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缴纳;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否则视为无效缴纳;
3.招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收款户名:广安恒启新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51050174863600004477
缴纳说明:竞租保证金无需换取收据,以我公司出具的《竞租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竞得者竞租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报名成功确认条件:竞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符合报名资料要求并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则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交款截止时间:为避免财务系统关闭导致未收到竞租保证金信息,该标的物竞租保证金的交款时间为2025年9月16 日18:00前(北京时间);以本公司竞租保证金收款银行的收到确认到账时间为准,凡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导致竞租保证金不能准确到达以上账户的,责任由竞租人自负;为确保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能顺利进入本公司账户,建议竞租人提前办理竞租保证金事宜;竞租保证金不换取收据。
五、公开竞价相关事项
(一)竞价时间:2025年9月17日10:00(竞租人需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逾期未签到视为放弃竞租资格);
(二)竞价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2号(第二孵化器)一楼会议室;
(三)竞价规则:
1.参与资格:已完成报名且竞租保证金有效到账的竞租人方可参与;
2.竞价方式:现场叫价竞价,以招租底价为起始价,竞租人依次加价(加价幅度可补充,如 “每次最低加价1000元”,若未明确则由现场主持人宣布),最终报价最高且符合招租要求者为竞得人;
3.特殊情况处理:若仅1名竞租人有效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该竞租人以招租底价承租;若无人报名或报名人均不符合条件,本次招租终止,我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六、租赁相关要求
1.租金支付:实行 “先付费后使用” 原则,竞得人需在竞价成功3日内全额缴纳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届满15日前支付;
2.协议签订:协议签订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双方约定签订合同为准。竞得人需在缴纳首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协议》,逾期未签订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有权重新招租;
3.装修期:竞得人签订协议后,可享受120日历天装修期;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装修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经营范围限制
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不得从事以下经营活动:
1.产生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环境污染的行业(如加工制造、废品回收等);
2.违反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的行业(如赌博、非法金融、低俗娱乐等);
3.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证明等)即开展经营项目;
承租人若违反上述规定,我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特别说明
1.竞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踏勘标的物,充分了解房屋结构、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情况,我公司提供的信息仅作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品质保证,竞租人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全部现状及潜在风险;
2.本公告所涉信息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我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通过原发布平台另行公告;
3.本次招租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竞租人无需向第三方支付费用,谨防诈骗。
九、信息发布与责任声明
1.本公告同时在广安市公共资源网发布,发布期限为 2025 年 9月11日至2025年9月16日;
2.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招租方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公司另行告知;
2.凡参与本次竞租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
广安恒启新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