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生产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7-330502-04-01-339614 | ||
招标人: | 名称:湖州惠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外溪路266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港发展中心西7幢801室、802室 |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人:严晓红、童震 | ||||
电话:0572-2068180 | 电话:0572-2109300 | ||||
标段(包)名称: | 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7441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评分办法为“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技术标明标)”,现调整为“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于技术标暗标)”,新增陈述和答辩评审环节,并对相应分值予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2.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取消本项目A级企业信用免缴保证金,取消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因素表中的企业信用评价,该项分值所有投标单位均按满分计取。 3.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4:30”,现延期至“2026年11月24日14:30”。 4.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内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评分办法为“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技术标明标)”,现调整为“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于技术标暗标)”,新增陈述和答辩评审环节,并对相应分值予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2.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取消本项目A级企业信用免缴保证金,取消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因素表中的企业信用评价,该项分值所有投标单位均按满分计取。 3.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4:30”,现延期至“2026年11月24日14:30”。 4.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内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行政监督机构: | 吴兴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2-2595856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4 17:04: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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