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2F317442025801
二、合同名称: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3000250115160971-13187668
四、项目名称: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
地址:泰和路245号1号楼
联系方式:56122209
供应商(乙方):上海博锦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琴(女)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200号8幢、12幢
联系方式:139177509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费
数量: 1.00
单价(元): 159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宝山区服务要求:停车场场地只能作为执法大队暂扣车辆的专用停放场地,场地内不能停放其他车辆。停放货运车辆的场地泊位不少于2000㎡;停放客车的场地泊位不少于200个;场内泊位、通道设置合理。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
2.合同金额(元):
159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