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标准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5WT069 |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 | 10973.17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R≤3.5 | M≤50% | ≥18226 | 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 1153 | 100 |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项目控制指标为:(1)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15万元/亩;(2)考核期内年均财政贡献≥80万/亩(项目投产后从2030年起进行税收考核,连续考核10年);(3)亩均产出比≥2000万元/亩;(4)科技指标:每年度研发投入(R&D)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5%;(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符合东莞市相应行业的工业能耗控制标准;(6)单位排放标准:参照《关于谢岗镇2025年005地块申请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落实。
(二)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2.自宗地挂牌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三)竞买保证金设定为231万元人民币。
(四)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5-21-1005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26年11月16日前开工,在2028年11月16日前竣工。
(五)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谢岗镇2025年005地块申请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六)若竞得人注册地不在东莞市谢岗镇,则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15日内在东莞市谢岗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义务和在东莞市谢岗镇纳税(由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竞得方须与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九)该地块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和再生产品应用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十)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dggt/HomePage/list%EF%BC%89%E8%BF%9B%E8%A1%8C%E3%80%82%E6%9C%AC%E6%AC%A1%E7%BD%91%E4%B8%8A%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7%9A%84%E5%85%B7%E4%BD%93%E8%A6%81%E6%B1%82%E5%8F%AF%E8%AF%A6%E8%A7%81%E3%80%8A%E5%BB%BA%E8%AE%BE%E7%94%A8%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7%BD%91%E4%B8%8A%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9%A1%BB%E7%9F%A5%E3%80%8B%EF%BC%8C%E7%94%B3%E8%AF%B7%E4%BA%BA%E5%8F%AF%E5%9C%A8%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5%85%AC%E5%91%8A%E3%80%81%E9%A1%BB%E7%9F%A5%E5%8F%8A%E7%9B%B8%E5%85%B3%E4%BA%A4%E6%98%93%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6%8C%89%E4%B8%8A%E8%BF%B0%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7%9A%84%E6%93%8D%E4%BD%9C%E7%A8%8B%E5%BA%8F%E5%9C%A8%E7%BD%91%E4%B8%8A%E5%8F%82%E4%B8%8E%E7%AB%9E%E4%B9%B0%E3%80%82%3C/p%3E%3Cp%3E%E4%BA%94%E3%80%81%E6%9C%AC%E6%AC%A1%E5%9B%BD%E6%9C%89%E5%9C%9F%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7%BD%91%E4%B8%8A%E5%85%AC%E5%BC%80%E5%87%BA%E8%AE%A9%E7%94%B3%E8%AF%B7%E6%8A%A5%E5%90%8D%E5%8F%8A%E4%BA%A4%E7%BA%B3%E4%BF%9D%E8%AF%81%E9%87%91%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 10 月 15 日 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5 年 10 月 7 日 9:00 至2025年 10 月 17 日 9:0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竞得人除须缴纳地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相关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5WT06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袁小姐联系电话:26983822
(二)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谢岗镇广场中路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87682778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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