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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道办事处洛阳市隋唐洛阳城宽政坊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及洛龙区菏泽寺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EPC)(二次)-招标公告

洛阳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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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隋唐洛阳城宽政坊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及洛龙区菏泽寺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EPC)(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隋唐洛阳城宽政坊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及洛龙区菏泽寺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EPC)(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隋唐洛阳城宽政坊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及洛龙区菏泽寺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EPC)(二次)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6-16

招标编号:洛龙建招2026-013

项目代码:2511-410311-04-01-455952 、2511-410311-04-01-851438

包号: 洛直工施招标(2026)0197号-1-1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隋唐洛阳城宽政坊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及洛龙区菏泽寺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EPC),主要项目内容为洛阳市隋唐洛阳城宽政坊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现状房屋提升改造、停车场改造、增加充电桩、周边道路提升改造,新增生活垃圾收储设备、公厕、微型消防站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洛龙区菏泽寺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现状存量房提升改造、道路提升、排水管网提升、强弱电管网提升改造、治安监控设施增加、路灯、停车场提升改造、新增车位、安装充电桩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道片区;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5580294.58元,其中洛阳市隋唐洛阳城宽政坊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概算控制金额为52435641.23元,工程费51917346.93元、设计费518294.30元;洛龙区菏泽寺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概算控制金额为43144653.35元,其中工程费42710151.69元、设计费434501.66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深化设计等其他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配合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装修、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以及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全部内容。

9、工期:24个月(完成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5、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6、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设计资质①②其中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任意一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或成员身份承担过3万平方米或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或类似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或总承包业绩中设计部分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信用承诺函”。

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点击“[链接]”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链接]”,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3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http://***/BidOpening%E5%B9%B6%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3Cp%3E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道办事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90号师院对面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916329

代理机构: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大道建业凯旋广场20号楼11层1102室

联系人:韩明燕

联系方式:15938895252

监管部门: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洛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500633

2026年10月12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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