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项目平昌关镇蒿林村试点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5-40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项目平昌关镇蒿林村试点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747,246.40元 | |||||||||||||||
最高限价:3747246.4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工程主要内容为铺设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新建公共厕所、排水沟、污水处理设施、砖护坡、安装路灯、村标、坑塘治理、种植苗木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2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奖补和市级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5.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4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
3.方式:3.1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8%BF%9B%E8%A1%8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3%80%82%E8%87%AA%E8%A1%8C%E9%80%89%E6%8B%A9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6%9C%8D%E5%8A%A1%E5%95%86%EF%BC%8C%E7%BA%BF%E4%B8%8A%E3%80%81%E7%BA%BF%E4%B8%8B%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4%BE%9B%E5%BA%94%E5%95%86%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4%BC%9A%E5%91%98%E7%B3%BB%E7%BB%9F%E5%90%8E%E4%B8%8B%E8%BD%BD%E7%A3%8B%E5%95%86%E6%96%87%E4%BB%B6(*.XYZF%E6%A0%BC%E5%BC%8F)%EF%BC%8C%E4%B8%8B%E8%BD%BD%E5%90%8E%E9%9C%80%E4%BD%BF%E7%94%A8%E2%80%9C%E4%BF%A1%E9%98%B3%E5%B8%8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8%BD%AF%E4%BB%B6%E2%80%9D%E6%89%93%E5%BC%80%E3%80%82%3Cp%3E 3.2请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AI机器人开标虚拟三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BidOpening%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6%A0%B9%E6%8D%AE%E4%BF%A1%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9%80%9A%E7%9F%A5%E5%85%AC%E5%91%8A%E6%A0%8F%E7%9B%AE%E4%B8%AD%E3%80%8A%E5%85%B3%E4%BA%8E%E4%BF%A1%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CA%EF%BC%89%E4%BA%92%E8%AE%A4%E7%B3%BB%E7%BB%9F%E6%AD%A3%E5%BC%8F%E4%B8%8A%E7%BA%BF%E8%BF%90%E8%A1%8C%E7%9A%84%E9%80%9A%E7%9F%A5%E3%80%8B%E8%A6%81%E6%B1%82%EF%BC%8C%E8%87%AA%E8%A1%8C%E9%80%89%E6%8B%A9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6%9C%8D%E5%8A%A1%E5%95%86%EF%BC%8C%E7%BA%BF%E4%B8%8A%E3%80%81%E7%BA%BF%E4%B8%8B%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3Cp%3E 2、投标人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6、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采购文件。 7、特别提示: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等。如有答疑澄清、二次报价等事项,系统会自动提醒,请供应商在开标当天时刻关注并刷新业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疑澄清、二次报价等事项,逾期后果自负。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8.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3562077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34000.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行政路22号 | |||||||||||||||
联系人:涂先强 | |||||||||||||||
联系方式:1378292558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 |||||||||||||||
联系人:史福洲 | |||||||||||||||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史福洲 | |||||||||||||||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
